珠海车辆事故纠纷如何处理
桐乡法律咨询
2025-05-09
珠海车辆事故纠纷处理通常包括以下步骤:1.现场处理:当事人应立即停止车辆,保护现场,不得擅自离开。如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,需及时报警并进行救援。2.信息记录与交换:记录事故情况,如拍照、取证,并在现场交换驾驶证、行车证和身份证信息,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。3.报警处理: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条规定,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的,当事人或者旁观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。公安机关将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。4.协商解决:在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,双方可根据实际损失和过错程度进行协商,达成赔偿协议。在珠海,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。5.法律途径:若协商不成,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、车辆维修费等合理损失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条:'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,驾驶员应当立即停止车辆,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人员,同时报警。不在事故现场的机动车、轮船驾驶员和有关责任人,应当在事发后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调查。'第七十三条:'对不在事故现场的机动车、轮船的驾驶员和其他责任人,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赔偿损失。'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四十六条:'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,在获悉保险事件的情况后,及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并在调查外部情况后,及时支付保险金、提供保障或者履行其他保险义务。'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第九条:'对于同一道路交通事故中,两个或者多个机动车、轮船之间发生碰撞造成的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的纠纷,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合理分担。具体认定方法可以参照以下规定:(一)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;(二)部分责任方承担其他责任;(三)无过错的当事人不承担责任。'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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